清代时期的古典家具
明末李自成领导的农民起义军推翻了明朝的统治,但胜利果实被北方入侵的满族所夺取,建立了满“清”。1661年灭了南明,建立了清朝。清朝建立以后,对手工业和商业采取各种压抑政策,限制商品流通,禁止对外贸易等,致使明代发展起来的资本主义萌芽受到摧残。
尽管如此,古典家具制造在明末清初仍大放异彩,达到我国古典家具发展的高峰。我国研究古典家具的王世襄先生讲过,明代和清前期(乾隆以前)是传统家具的黄金时代。这一时期苏州、扬州、广州、宁波等地成为制作家具的。各地形成不同的地方特色,依其生产地分为苏作、广作、京作。苏作大体继承明式特点,不求过多装饰,重凿和磨工,制作者多为扬州艺人;广作讲究雕刻装饰,重雕工,制作者多为惠州海丰艺人;京作的结构用鳔,镂空用弓,重蜡工,制作者多冀州艺人。清代乾隆以后的家具,风格大变,在统治如宫廷、府第,家具已成为室内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追求繁琐的装饰,利用陶瓷、珐琅、玉石、象牙、贝壳等做镶嵌装饰。特别是宫廷家具,吸收工艺美术的雕漆、雕填、描金等手法制成漆家具。他们房间追求装饰却忽视和破坏了家具的整体形象失去了比例和色彩的和谐统一。此种趋向到清晚期更为。1840年后我国沦为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各方面每况愈下,衰退不振,家具行业也不例外。然而广大的民间家具制造业仍以追求实用、经济为主,继续向前发展着。